2021年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大背景下,本次两会代表委员们的两会议题也集中围绕着“碳中和”的话题展开。
(一)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到: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中国作为地球村的一员,将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二)李彦宏委员:提案第一条就提到“实现碳达峰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提交5份提案,涉及自动驾驶和智能交通、智慧养老进社区、互联网平台数据开放共享、人工智能教育体系建设、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等。
其中提案一指出,加快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让老百姓出行更绿色便捷,实现碳达峰目标。
李彦宏委员表示,交通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之一。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利用人工智能、5G 等新技术,加快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让老百姓出行更绿色便捷,实现碳达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统一。
他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支持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满足老百姓的美好出行需求,早日实现交通领域碳达峰的目标。具体建议包括: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的力度,为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开辟合法化路径;建立由各级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参与的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推进机制;加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 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鼓励企业加大自动驾驶汽车及关键软硬零部件研发创新,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普及。
(三)余德辉委员:推进铝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中和
据了解,铝行业包括矿石开采、氧化铝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等环节,其中电解铝生产过程消耗能源约占整个生产过程的76%,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最多。余德辉总结出我国铝行业的四大特点:一是碳排放量大。使用火电生产1吨电解铝约排放二氧化碳11.2吨。二是能源结构转型难度大。2019年,我国电解铝约86%的能源供应为火电(其中约70%为自备燃煤电厂),清洁能源供应比例只占14%左右。三是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据预测,2035年,我国对电解铝的需求将达到峰值。四是再生铝比例不高。再生铝生产能耗仅为原铝生产的5%左右。近年来,由于铝保有量、环境保护意识、废铝回收体系、回收技术等问题,我国铝供应主要依赖原铝生产。
余德辉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铝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努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提案》。对于加快推进铝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他表示,一是要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二是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三是要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四是要推进低碳技术创新,五是要扶持再生铝产业发展。六是要做好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特别是对于电解铝产业,首先要做好碳排放情况摸底工作,率先参与碳市场交易。
(四)周小川委员:构建清晰化的碳排放总量年度目标
在2020年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几项总量指标。一些国家在碳排放的总量控制规划上已经给出清晰的数量目标,中国也需要在总量目标上作出更为透明、可读的计量,才能有助于社会各方理解并落实为行动。
削减碳排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作用于促进供求平衡的两端。一种是限制现有的碳排放;另一种是投资于供给方,形成低碳或零碳新能源供给来达到平衡。周小川认为,今后几十年,实现碳排放目标会主要依靠这种投资,要通过大量投资促进新能源供给和提升节能、低碳的使用。
未来的减排任务有一部分要依靠公共投资,而公共投资的结构是一种资源配置,因为这部分公共投资如果不是用于碳减排,可以被用于提供包括医疗、社保等公共品和福利。既然涉及资源配置,就需要在数量上明确公共投资多目标与预期要实现的目标之间有无缺口,有多大缺口,从而校正财政和其它公共政策,并规划出公共投资与民间投资的比例关系。
总之,如果想做好绿色金融、碳市场,就需要进一步使总量目标清晰化,并建立一套有关碳金融和绿色金融中的参数、指标体系及计量、测算的框架,这样才能切实做好各项任务规划和投资引导。
(五)李家杰委员:智慧能源是打造零碳示范城市的关键
全国政协常委李家杰指出,零碳化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更将成为能源革命的强劲推动力。城市作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应探索深度减排创新路径,响应国家战略目标。
李家杰认为,城市地区探索零碳发展的创新路径是支撑全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基础和关键。而智慧能源是打造零碳示范城市的关键。对此,李家杰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零碳示范城市申报路径,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及行动计划,以指引示范城市的建设;在零碳示范城市推广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区域智慧能源运营管理;在粤港澳大湾区选择试点,构建以智慧能源为核心的国家级零碳示范城市。
(六)姜希猛委员:碳中和愿景下,强化城市区域能源规划尤为重要
全国人大代表姜希猛表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要求城市能源规划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他指出,在传统能源规划模式下,城市是主要的能源消费中心。大型燃煤电厂是城市能源供应的决定因素,但布局往往不是由城市规划所决定。而在碳中和愿景下,以燃煤电厂以及燃气电厂为枢纽的传统能源规划随着减排的需要将逐步退役。城市生产生活的能源供给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各城市的供热规划、交通能源规划也随着碳中和的要求面临严峻的挑 战。
在姜希猛看来,因地制宜发展多元化能源结构十分必要。随着具有分布式特点的可再生能源以及储能技术(包括电动汽车)的普及,城市将从单纯的能源消费节点转换为能源产销中心,应从城市及区域层面发展清洁能源,制定局部能源解决方案。
能源供给与需求具有明显区域性特征的城市区域供暖(特别是南方城市)正日益成为各地居民的基本需求,应由城市层面进行规划,满足城市需求。
(七)“碳中和”将成为核心议题
1、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通过加快发展以光伏、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未雨绸缪、提前布局、防范未然,是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必然选择。刘汉元委员建议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加速碳中和进程,筑牢我国能源和外汇安全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法》与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政策;将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纳入对地方政府、电网公司的考核范围;逐步将煤电机组转变为调峰电源;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及其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优化储能发展模式保障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纳。不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系统,以提高储能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支持发展系统侧集中式储能系统,将抽水蓄能电站、储能基地纳入电力发展规划与统一调度范围,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引导鼓励储能以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参与市场交易,发展储能市场化商业模式。
2、全国政协委员、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
武钢委员建议尽快出台与配额挂钩的绿证强制认购机制,构建百个碳中和绿色城市示范,出台绿色用电的碳排放认定机制和核算办法,对风资源开发与地方产值税收进行松绑。
确保绿电应发尽发。应尽快出台与配额挂钩的绿证强制认购机制,并建立绿电消费认证标准,实施绿证交易与减税、贷款优惠、提升授信额度等进行挂钩的激励政策。
优化碳排放认证机制。出台绿色用电的碳排放认定机制和核算办法,支持新能源直接接入工业园区模式发展,获得地方发展经济指标,鼓励100%可再生能源供给园区的绿色低碳认证体系建设;鼓励新能源基地(新疆、内蒙古、甘肃、青海)周边直接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推动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以“绿色循环经济”模式取代“低电价”模式,吸引产业落地。
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地方考核。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碳排放指标尽快纳入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3、全国人大代表,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新:
张新委员建议推动‘疆电外送’特高压第四通道建设。支持“疆电外送”特高压新通道建设,有利于提高新疆现有电力设施利用率,提升新疆地区清洁能源开发与消纳及煤炭资源高效利用,拉动新疆经济发展,同时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稳步实现“碳中和”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专家张明森:
要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一方面要逐步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另一方面要切实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占比。张明森委员建议,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动高耗电企业自建光伏发电站和风电场,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现降碳目标。
5、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副总经理李永林:
李永林委员建议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制定碳配额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碳市场管理层级,有效促进碳减排。一是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二是科学制定碳配额分配机制;三是健全完善碳市场管理层级;四是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主体;五是增加碳交易品种。
建议加快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顶层立法,构建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机制;二是推动形成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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